首页 城投定融文章正文

央企信托-237号政信项目(政信类信托)

城投定融 2023年02月24日 23:59 112 admin

本文目录一览:

有谁了解长安信托兑付新产品-长安权-宏达集团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这个是长安信托房地产类项目央企信托-237号政信项目,信托期限是24个月。

基本信息央企信托-237号政信项目

资金运用方式央企信托-237号政信项目:4500万元资金用于受让成都宏达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央企信托-237号政信项目,其余进入资本公积央企信托-237号政信项目,信托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及归还股东借款。

增信措施:

保证担保:

由宏达世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持有的剩余宏达置成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由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达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刘沧龙提供保证担保。

由成都宏达众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宏达世纪持有的成都宏达众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抵/质押担保:

由成都宏达众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宏达世纪丽景”项目不少于1500个车位形成的租金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跟P2P相比,政信债有什么不同?

大家好,我是左哥!

最近,有粉丝私聊左哥:

左哥,你最近咋不聊政信了,重点都在股市里吗?

答案还真是!

关于 A 股左哥很早就说了,这一轮不是什么基本面支撑大家都涨的全面牛,而是一轮政策刺激的结构牛。

(大家可以看一下过去两个月里 A 股发行了多少新股就知道了。)

结构牛就意味着板块轮动,所以我们最近一个月就看到了多个板块此长彼消。

消费、金融、科技、农业、疫苗、军工、有色等等,你方唱罢我方登场。

板块之间轮动,有波动就有机会,左哥最近的心思,就花在了寻找短期投机的机会上去了。

不过,对于大多数人抓不住板块轮动的机会,要么持有好公司不动以观后市,要么干脆减仓一部分避免回撤。

不然追涨杀跌,乱跟热点,频繁操作的结果,大概率会伤及本金。

很多人在 7 月靠运气赚的钱,在刚刚结束的 8 月,就靠实力给还回去了。

那么,撤出来的闲钱怎么办?

要么放零风险的智能存款里灵活过渡等待机会;要么就考虑风险低的政信债产品锁定相对高息。

可能也有人会问,固定 收益 的政信债,收益也不低,这个跟 P2P 有啥区别哟?

刚从 P2P 的坑里出来,别又掉进另一个坑了。

今天,左哥就抽时间来跟大家捋一捋。

虽然政信债跟 P2P 一样,都是固定收益产品,本质都属于借贷关系。

但是,跟 P2P 相比,政信债有哪些不同同?好让大家心里有个谱。

央企信托-237号政信项目(政信类信托)

政信债和P2P的角色不同

在最开始考虑投政信债前,左哥就研究过政信债的终极风险。

这个其实很容易理解,现在国内金融市场里,等同于 0 风险的投资产品就两种:

50 万以内的银行存款,还有一个就是国债。

其他投资品种,不管风险再怎么小,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风险性(比如说 和坏账),只不过风险高低不同而已。

我们在投政信债之前,也需要考虑政信债的投资风险高低,是否和我们的风险偏好相匹配。

左哥科普过多次,政信债的借款人,其实就是政府平台。投政信债,就是我们把钱直接点对点的借给政府平台。

这个过程中有投资合同,还有打款流水及投资确权书等凭证,政府平台在这个环节里扮演的就是借款人的角色。

政府平台,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地方政府是平台公司的唯一股东或控股股东,平台公司的人事管理、业务运作实际上都受到地方政府的控制。

一般来说,对于纯政信产品而言,政信债没有终极兑付危机,只有流动性风险。

(大白话就是:欠你们的钱,我地方政府不会赖账,即便一时半会周转不开,但还是会慢慢还给你。)

而 P2P 平台里的借款人不还钱的性质就不一样了。

因为 P2P 平台扮演的是信息中介的角色,投资人投资的借款标的到期了还不上,投资人从法律上是没有权利起诉 P2P 平台要求它来还钱的。

因为从合同主体上说并不是 P2P 平台欠投资人的钱,而是真正的借款人欠了投资人的钱。

P2P 平台仅仅是协助投资人要求借款人及时还款,包括 P2P 平台的各种风控措施都是为了督促借款人及时还款。

这就是 P2P 和政信债的最大区别所在,P2P 平台和政府平台扮演的角色完全不一样。

但也并不是说 P2P 借款人 ,P2P 平台上的借款标的 后,投资人拿它就一点办法没有。

比如对于问题平台,投资人去报案后经侦进入,司法机关就可以直接进入后台,调查平台的事中和事后的风控管理。

如果平台有真实资产,只不过是借款人变成 老赖 拒不还钱,经侦有权力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否则依法处理。

政信债和P2P的借款人信用不同

上面说了,对于问题平台(有真实资产),虽然经侦会介入要求借款人及时归还借款。

但是呢,缺点也很明显,P2P 平台的部分借款人本身就是老赖,虱子多了不怕咬,何来还款一说?

我们也都知道,P2P 的资产端,本来就是主打次级贷,借款人的质量不如传统金融机构。

当初最看好的消费贷,现金贷资产,真实年化动辄几十上百,你想想,能借这个钱的,质量能好到哪里去?

政信债就不一样,政信政信,那就是代表着地方政府的信用。

很多人之所以有这个认知,是因为政信的融资主体都是政府融资平台,地方政府是平台的唯一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平台公司的人事管理、业务运作实际上都受到地方政府的控制。

(最重要的一点是,在中国,地方政府没有 一说。)

实际上,政府融资平台除了承担融资的职能外,还承担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社会民生项目建设的职能,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重要平台。

政信债因为有政府信用在里面,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人员可能会流动,管理人也可能会流动,但最终实际控制人没法换。

而且,政府平台往往都有数十亿甚至数百亿的净资产,很多土地等优质资产还在政府平台手里面,这些都是最后兜底的底气所在。

所以,政信债非标风险项目虽然有报道,但绝大多数投资人最终得到偿付,再不济的情况也是通过展期维持了政信的尊严。

长期看,政信是有信仰的,它没法跑路甩锅了。

所以,这也是左哥为什么说政信债没有终极兑付危机,只有流动性风险。

政信债和P2P的还款保证不同

对于历经这一波 P2P 行业由盛及衰的投资人来说。

最可怕的并不是资金延期兑付,而是投的平台某一天突然崩塌了。

比如说 P2P 平台的资金池业务,前期包装得高大上,看不出有啥风险。但真出现问题时,极少有挽回的余地,投资人追悔莫及。

不同的是,纯政信债基本都是独立的,包括风控标准,投资逻辑。资金投向透明,用款单位明确,回款有明确保证。

(记住!投政信债一定要研究清楚产品是不是纯政信产品,避免踩坑伪政信。)

说到政信项目的回款保证,这里顺带提及一下地方政府的债务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来源的渠道有很多,主要信托、政府债、银行 贷款 、融资租赁、定融政信等。

同样的融资主体,同样的资质信用,利息、成本和周期差异比较大。

像银行贷款,是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主要的来源,它的资金成本大多在 7% 左右,贷款期限一般比较长,通常在 5-7 年期左右。

像信托、融资租赁、政信定融等,成本相应更高一些,一般在 10% 左右,期限一般以 1-2 年期为主。

可能就有人问了,为啥我在银行里面就能买到的政府债,利息非常低,一般才 3%-4%?

事实上,这类债务的占比非常少,总量也就在地方债比例的 4%-5% 左右,而且期限还长,动不动就是 5 年期。

政府债发行的主体是省级地方政府,也就是偿还主体;城投债/政信债的发行主体是城投公司,偿债主体是城投公司。

很多人就会质疑,既然银行贷款的成本更低,为什么不都从银行贷款呢?

这个问题,点击查看左哥之前的文章能找到答案:收益 8-9%,门槛比信托低的产品,能不能买?

一般区域性城投公司的信用级别,是很难跟省级地方政府相一致的,融资成本就会产生一定的差异。

基于以上融资成本差异的现实,「 43 号文」规定:

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以发行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所谓地方债置换,就是用中长期、低成本的地方债券去置换地方政府的短期、高息债务。

仅仅因为债务置换,债务成本可以由置换前的 10% 左右下降到 4% 左右,我们就拿一年置换三万亿的债务来说,一年节省的利息就可以接近 2000 亿。

在目前土地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发行债券置换取得的资金成本,远低于原来城投公司融资的成本,也能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

也正是基于债务置换这个出发点,我们今年才多次看到财政部在督促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

顺带着,我们也看到了,市面上好的政信债项目,也越来越少。

OK,有关政信债和 P2P 两者之间的异同科普到这了,对于政信债,还有哪里不懂的可以下方留言或者私聊左哥咨询,左哥后面也会坚持继续科普这一新的投资品类。

金融理财产品在设计上应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义

金融理财产品在设计上应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义

一、产品收益

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监管政策上不允许承诺保底,目前的通行做法是以预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资者进行揭示。通常而言,金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利率的水平。金融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同为理财产品,金融理财产品风险较高,故其收益率要大于银行存款利率。在国债发行期,金融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设定也要高于国债利率。对于银行贷款替代类的银信合作产品,其收益率基本为贷款利率扣除信托公司和银行的佣金比率。

2、不同类型项目的收益水平。目前,集合资金信托的贷款类产品收益一般水平为6%-9%,其中工矿企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偏向下限,房地产类项目偏向上限。证券投资类阳光私募金融理财产品,其收益水平随市场行情波动较大,一般只给出较低的预期收益率。同一项目,如果采用股权或权益投资的信托方式,给出的预期收益率水平通常略高。另外,针对项目投资的不同期限或者不同金额,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也会有所不同。期限越长,投资金额越大,收益水平则越高。

二、产品期限

金融理财产品期限的设计,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资金需求方的需要。一般来讲,资金周转项目的期限为中短期,基础设施大型工程等建设项目则周期较长,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介于二者之间,PE 类项目的期限通常最长。

2、投资者的投资偏好。由于时间越长,未来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者一般偏好中短期的投资项目,通常在3年以内,不超过5年。

3、监管要求。《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不少于一年。上述前两方面的因素要综合考虑,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投资者的偏好应优先考虑。目前实务上,大多数金融理财产品的期限为1-3 年,既满足政策要求,也符合投资者的取向。对于一些长期项目,在设计上可以考虑多种融资渠道对接的方式,如信托融资、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等实行对接,既符合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偏好,又能满足一些项目的长期资金需求。

三、 风险控制

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在金融理财产品设计上主要针对前两类风险加以防范。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 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对信用风险,金融理财产品主要采取担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据《担保法》,法定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金融理财产品设计上常用的是前三种。其中,金融理财产品中运用的“保证”措施主要是第三方提供担保,为金融理财产品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在实践中已出现的主要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大型企业、地方政府(较特殊)。2008 年年中,监管部门为了控制银行风险,以“窗口指导”的形式叫停了商业银行为融资性信托业务提供担保。2008 年12 月,银监会颁发了《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明文禁止“银行不得为银信理财合作涉及的金融理财产品及该金融理财产品项下财产运用对象等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除了融资方自身为信托项目提供担保之外,融资方的控股公司或关联企业也常常扮演保证人的角色。另外,对于最终为个人控制的企业,由控制人自己(或夫妻)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也是目前金融理财产品风险控制的一种流行设计。地方政府为信托项目提供担保,过去采用过“承诺函”等方式,由于其担保在法律认定上的无效性,近年来主要采取同级人大列入财政预算的方式。在政信合作项目中,由于同时“捆绑”了地方银行和当地投资者,地方政府的信用在此类信托项目中也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并获得了市场的认可。抵押/质押是融资方提供有效资产进行担保,常见的是房地产抵押、股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等。对于资产抵/质押这类担保方式,通常打折的比率都很低,一般为资产评估值的30-50%。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汇率和价格波动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在金融理财产品中,证券投资类阳光私募产品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此类产品在风险控制设计上,主要采取结构化信用增级、设立预警点、止损点等方式。即以产品单位净值为标准,一旦亏损达到某一净值(预警点),则信托机构要求第三方管理人限期提供补充保证金(或者追加其他担保物);一旦达到更低的某一净值标准(止损点),则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并实行清盘。

此外,对于一些项目融资,还可通过封闭运作的方式控制资金使用并保障还款来源,例如在一些权益投资类金融理财产品中,就采用了专户管理(或监管账户)的方式控制回流资金。

今年信托业第三次风险排查正在进行 房地产、信托成重点

记者近日从多位信托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继4月份及8月份的两次风险排查之后,信托行业今年第三次风险排查正在进行。信托公司以2019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再一次开始全面风险排查工作。本次风险排查分为机构自查与监管复核两大环节,必须在2020年1月12日之前完成。有信托行业人士称,本次核查中,房地产信托、政信信托是核查重点。

丨重点关注两领域

去年年底,房地产公司融资环境显著改善,在融资井喷后,充裕的资金流向了土地市场,多个热点城市地价大幅上涨。地价上涨往往是房价上涨的先声。因此,监管部门迅速加强了对涉房金融领域的监管。

其中,作为房企融资重要渠道之一的信托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今年5月中旬,银保监会发布的“23号文”强调,不得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7月初,银保监会对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体量较大的信托公司开展了约谈警示。8月,“64号文”发布,要求信托业下半年继续保持房地产信托调控力度,遏制无序扩张等。

在“每日时点规模不超过630”的监管红线下,投向房地产信托资金规模出现“刹车”。中国信托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投向房地产的信托资金余额为2.78万亿元,较二季度减少1480.67亿元,环比下降5.05%,这是自2015年四季度以来,首次出现新增规模的环比增速为负的情况。

有信托公司人士表示,目前对于房地产信托的整体监管要求未发生大的改变,比如核查会要求穿透至底层资产。因此以往行业中的“名股实债”等情况预计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

政信信托的风险也被重点关注。政信信托大多指基础产业类信托,这种模式下资金通过贷款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投向政府平台类公司的信托项目。一般来说,政信信托背后往往隐含地方政府的背书,因此,这类产品以往被认为风险较小,近年来规模增长迅速。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政信类信托新增2.8万亿元,占同期所有新增信托投资的14.77%,一度超过房地产成为信托第一大投向行业。

近年来,随着金融去杠杆的不断深入,严控地方债务风险成为各地政府的当务之急,一些融资平台公司“借新还旧”套路不再顺畅,债务风险逐渐暴露。近期,国元信托某政信产品出现了兑付延期。记者从不同的渠道了解到,今年以来,不乏头部信托公司的政信项目出现兑付风险,在多方博弈下,尽管未出现兑付危机,但以往被认为有政府“托底”的政信业务的风险应被重新审视。

有信托行业人士指出,政信业务风险事件一旦暴露,将对当地政府乃至区域内后续融资和信用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丨逾20家信托公司已收罚单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超过20家信托公司被罚,占全部信托公司数量的三分之一左右;罚单数量已经超过去年总量,罚款总额近3000万元。

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认为,2019年的监管重点可能就在房地产信托业务。其中,华润深国投信托、建信信托、华宝信托等机构今年以来罚单总额居于前列。从罚单内容来看,违规行为主要涉及房地产、银行理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

一连串的罚单背后显示了严监管的思路。近期中国信托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漆艰明日前表示,2017年以来,信托业积极开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量压降通道类业务的规模,交叉嵌套、资金空转现象等通道乱象得到整治。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信托资产规模为21.99万亿元,同比下降4.94%,较2017年末历史最高点累计压降16.19%。

漆艰明指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信托业风险项目为1305个,风险资产规模为4611.35亿元,信托资产风险率为2.10%,风险水平总体可控。

有信托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的罚单大多是监管机构在检查以往业务时发现的违规行为而做出的处罚。在实际业务中,一些监管政策存在一定的浮动空间,各信托公司对此理解不同。因此,不排除一些以往行业内常见的处理手法被处罚。

“这些罚单对后续业务的警示作用非常明显,对后续业务的开展起到了规范作用,从而提示风险,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地发展。在目前环境下,着力提升风险控制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是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础。”某信托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

标签: 央企信托-237号政信项目

放心理财陕ICP备17002784号
复制成功
微信号: 13127756310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我知道了
添加微信
微信号: 13127756310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一键复制加过了
13127756310
微信号:13127756310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