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投定融文章正文

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成都成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城投定融 2023年02月25日 10:21 99 admin

本文目录一览:

成都成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成都成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国企。成都成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4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4000万人民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有偿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5件规章予以修改或废止的决定

一、修改规章(4件)

(一)《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有偿转让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7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42号发布,1997年12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修正)

1、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有偿转让国有资产产权收入收缴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度。”

2、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二)《四川省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1995年8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69号)

删去六条。以后各条序号作相应调整。

(三)《四川省劳动监察规定》(1995年10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

第二十五条中的“并可以对单位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他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下罚款”修改为“并可以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四)《四川省企业招收职工规定》(1996年12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84号)

1、在第二十三条中的“并可按每招收一人给予3000元至5000元罚款的处罚”之后,增加:“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30000元。”

2、在第二十四条中的“并可按每招收一人给予3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之后,增加:“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30000元。”

《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有偿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4件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二、废止规章(1件)

废止《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中方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1992年10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号)三、重申有关规章的规定(2件)

(一)《四川省粮食购销管理办法》(1999年12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1、第二条的内容为:“本办法所指粮食,是指稻谷、小麦和玉米。”

2、条文中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表述维持不变。

(二)《四川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1993年2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号)

第二十四条的内容为:

“根据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合理负担、资金统一筹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待业保险等职工劳动保险制度,提高劳动保障的社会化程度。

“(一)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企业缴纳部分,按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税前支取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职工缴纳部分,由企业按规定代扣,并记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在完成全年生产和上缴税利任务后,可为职工实行补充养老保险,费用从企业工资储备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中提取,一年不超过两个月的工资总额。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必须记入职工个人帐户,并免征工资调节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职工自愿参加。

“(二)待业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待业保险金,按规定的比例和办法在税前提取,按时足额向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后,在规定期限内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及时发放待业保险救济金的同时,积极开展待业职工的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和职业介绍,并从待业保险基金中的转业训练费和生产自求费中支付。

“(三)工伤保险制度。企业工伤保险基金,按行业或企业工伤风险程度、伤亡事故率及职业病费用率实行差别费率,由企业缴纳。对于工伤人员,实行‘无责任补偿’。劳动部门依法对企业工伤预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医疗保险制度。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由企业负担的部分,按国家规定提取和支付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个人负担的部分,按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承担。为保障职工的大病治疗,由社会保险机构组织实施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的社会统筹。

“(五)逐步建立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投债券资产转让项目能买吗

国投债券资产转让项目能买。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长期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市场依法发行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含可转换债券)、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权证及其它金融工具。投资对象以国债、金融债和AAA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含可转换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以稳健收益型股票为辅助投资对象。自2003-06-23年开放,发行对象为个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投”)成立于1995年,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中央企业中唯一的投资控股公司,是首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单位。国投注册资本338亿元,截至2020年末,集团资产总额6820亿元,员工约5万人。2020年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1537亿元,利润总额221亿元,连续16年在国务院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中荣获A级,连续五个任期获得业绩优秀企业。

债券(Bonds/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汕头金信资产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汕头金信资产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是国企吗?是国企。汕头市金信资产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04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晓青,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资产租赁、重组、转让、托管、处置及项目投资提供策划咨询服务;房产租赁;房地产经纪服务;物业管理等。

物业管理师《管理实务》知识点: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特征

(一)会计主体的特殊性

有的企业是以物业服务企业自身为会计主体的,认为物业服务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也是其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然,也不排除有通过集中组织会计核算,降低会计信息成本的因素存在;有的企业是将企业本部和每个物业服务项目分别作为会计主体,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对于采用酬金制作为计费方式的物业服务项目而言,明确物业服务项目必须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可以将物业服务的提供者即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活动与其受托代理的.物业服务项目的经营活动区别开来;另一方面,可以将同一物业服务企业受托代理的不同物业服务项目的经营活动区别开来。因此,酬金制下,各物业服务项目应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服务项目之间以及不同管理项目之间在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在酬金制下,物业服务项目是独立的会计主体,但其会计核算的责任主体是物业服务企业,这反映出物业服务企业“代人理财”的特点。

(二)现阶段物业服务企业资产的特点

(1)货币资金在总资产和流动资产中的比重偏高。

总的来说,由于现阶段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低风险的短期投资渠道较少,物业服务企业往往也缺少资产管理方面的人才,使大量的货币资金处于闲置的状态。

(2)分散在各物业服务项目、所有权归全体业主的固定资产尚未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体系。

(三)现阶段物业服务企业负债的特点

(1)物业服务企业现金充裕,现金流稳定,普遍没有通过银行融资的需求。

(2)物业服务企业账面上存在着较多的暂收或应付款(例如代收代付费用等),并且物业服务收费一般采用预收的方式,因此,物业服务企业负债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较高。

(3)物业服务企业的负债基本上是无息负债,即无需支付利息的负债。

(四)所有者权益的特殊性

在进行所有者权益核算时,应注意的是:酬金制下,物业服务费的结余是全体业主的权益,而非物业服务企业的股东权益,不能将其纳入所有者权益的核算范围,应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不能将其分配给股东。

(五)收入的规定性

酬金制下,物业服务费是物业服务企业以代理人的身份为业主管理的资金,在地方税务法规的支持下,在会计上可以作为“代管资金”;对于采取酬金制的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收入仅包括物业服务酬金收入。

(六)物业服务企业在成本费用方面的特征

(1)物业服务企业固定成本的比例较高,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也较高,成本费用的可控性相对较差。

(2)物业服务企业成本费用的可预测性较强。

(3)物业服务企业的成本中有相当部分属预防性支出(如电梯维修保养费)。

   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一)物业服务企业利润的构成

物业服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其中,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二)物业服务企业利润的计算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其他业务利润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物业服务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业务

(一)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的范围

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的费用类型包括:水费、电费、燃(煤)气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生活垃圾消纳费、集中供暖费用等。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的服务费用,业主与上述单位是一种合同关系,依据相关法律行使合同权利,履行法律义务。为了方便社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接受上述单位的委托,代其向业主收取服务费用,但不应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的管理

(1)按照费用类型建立统计报表,报表内一般以业主或交款人作为统计的对象。

(2)查表计数。如电费,就需要根据业主家的电表,统计单月用量,当月费用等于当月用量乘以电费单价。

(3)及时向业主或使用人送达代收代付费用收费通知单及收取费用。

(4)对代收代付的费用及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5)将向业主或使用人代理收缴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转交到供方。

(三)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的方式

1.先付后收

由物业服务企业先行垫支,再向业主收取资金。目前一般而言,水费、电费的代收代付采取此种方式。先付后收的方式不仅占用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资金,后期的收缴也存在风险。

2.先收后付

由物业服务企业先向业主收取资金,再将资金支付给相关方。对物业服务企业而言,这种方式风险最低。如《福州市物业服务条例》就明确规定,当地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用先收后付的方式进行处理。

天金所10亿元挂牌项目被资产方指认造假

11月4日,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筑建工”)发布声明称,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天金所”)和鑫仪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仪保理”)联合挂牌转让的“鑫仪佛山绿岛湖应收账款项目”,其底层资产系虚假合同。

《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第三方财富机构仍继续将上述资产包装成在天金所备案登记的产品,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

颇为蹊跷的是,产品的打款账户系上述资产的摘牌方、项目管理人北京数融互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融互联”),而金交所产品通常系通过交易所结算或直接打款给融资方。

记者注意到,除了底层资产可能存在瑕疵和争议外,有业内人士还进一步指出,“商业保理公司通过金交所融入资金并不合规。”

1. 受让方已摘牌

今年5月,天金所披露了“鑫仪佛山绿岛湖应收账款”的资产转让公告。目前其官网的“资产交易”项下仍可搜索到这一项目信息。

根据天金所官网披露的信息,相关的应收账款债权总额17.5亿元,挂牌价格10亿元。该项目得到了2000多人围观,且有意向受让人,并于2020年6月4日结束挂牌。

上述项目的底层资产是一笔正常保理类应收账款债权。具体情况为:名筑建工由于绿岛湖壹号项目地块三、地块五施工而形成一笔17.5亿元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应付方(债务人)为佛山信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正是绿岛湖项目的开发商。

据披露,名筑建工将全部应收账款转让给鑫仪保理,转让对价为10亿元。随后,鑫仪保理通过天金所挂牌转让该笔资产。

“我们通过金交所看到公告,以公司实际在运作的项目对外进行融资,后来经过鉴定,公章确实不是我们公司的。”近日,名筑建工法务部门某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已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名筑建工介绍,其已于7月27日向佛山保理项目发行方天金所、项目资产转让方鑫仪保理、项目管理人(摘牌方)数融互联、项目投资顾问上海浦秦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秦风资管”)寄送律师函并要求停止项目。

就上述项目底层是否虚假合同、有无收到律师函等情况,天金所的项目经理则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并向记者提供了鑫仪保理的联系方式。

对此,鑫仪保理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初,融资方找到鑫仪保理,委托其去交易所挂牌融资。最初提供的底层资产是广州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后来换成了佛山绿岛湖项目。

“名筑建工出公告说虚假合同,那么有可能鑫仪保理的明保理是虚假的,或者被人 了。”上海某商业保理公司高管表示,管理规范的商业保理底层资产真实性判断主要有三方面:合同、发票、 历史 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必须检查、不能出错;风控人员要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做现场尽职调查,询问业务情况和保理意向;必须现场盖章和签字。

“受年初疫情影响,鑫仪保理没有进行实地尽调。资产、合同等一系列材料都由融资方提供,当时合同盖章有‘双录’。”上述负责人还表示, 后来融资方的资金团队换人,新团队不认这个项目,所以6月初我们就已经把项目撤下。

针对上述项目的争议,天金所回复本报记者称,该底层资产已在中登网进行登记,后由机构受让方数融互联于2020年6月4日摘牌。

2. 谁在募资?

需要关注的是,目前仍有第三方财富机构以上述项目为名,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

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产品推荐资料显示,“鑫仪佛山绿岛湖应收账款项目(国富民强FS39-18)”,备案机构为天金所。 该产品募资总规模10亿元,产品期限为18个月,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存续期间不可提前要求兑付亦不可转让。

上述产品的起投金额为1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 11%。若加上第三方财富公司渠道费用等,该笔融资成本可达13% 15%。

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成都成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事实上,诸如此类金交所产品,通常的做法是:先通过地方金交所登记备案或挂牌转让资产,再由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等第三方机构摘牌受让,最后通过第三方财富机构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

记者注意到,市场上为上述产品募资的机构主要为:浦秦风资管、国林兴业(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兴业资管”)和其他第三方财富机构。

天眼查显示,浦秦风资管成立于2014年9月,法人代表张翠花,实缴资本为1137.81万元,股东为北京金谷兴业 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国林兴业资管成立于2014年3月,法人代表刘杰,无实缴资本,股东为青岛国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颇为蹊跷的是,募集资金的打款账户的户名为“北京数融互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就是说,项目款项打给项目管理人、摘牌方。

某金交所业务人员对记者指出:若是直接打款给项目管理人很少见,“十个项目九个半有问题”。 这样很容易发生道德风险,很难保证钱到底去哪儿,有没有到达融资方?并且,这还可能会出现超募,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据记者了解,场内交易需要经过交易所结算账户,场外交易通常直接打款给融资方。

“为了规避业务风险,目前金交所产品主要是线下募集资金,大部分交易所不参与其中。”某金交所受访内部人士表示,尽管如此,当前地方融资平台、房企等的非标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所以地方交易场所的资产挂牌转让业务仍有利可图。

根据天金所的收费标准,资产转让公告费最低1000元;交易挂牌费200 500元/宗;竞价服务费和交易手续费则按交易额分段累计收费。

此外,一位从事某金交所挂牌服务的人士则透露,当前信托、私募受限,再加上金交所行业清理整顿压降通道业务规模,所以通道费率也在大幅提高,从原来的1‰ 2‰变为3‰ 5‰。

3. 业务合规性待考

上述受访保理公司高管对本报记者强调,“商业保理公司通过金交所融入资金的业务是不合规的。”

2019年10月,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保理企业不得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

对此,鑫仪保理受访人士则认为,“核心是保理公司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或机构资金。所以还是可以在交易场所转让资产的,但红线是不得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只能一对一、面向单一机构转让。至于后续资产再卖给谁或者怎么交易,这就跟保理公司没有关系。”

此外,本报记者还注意到,天金所官网上所转让的资产大多为地方城投平台或国企、房地产企业等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资产。

比如,以名筑建工搜索的资产转让公告共有12笔,债权总额超过20亿元,转让价格总额为19.2亿元,转让方为福建万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而除了“鑫仪佛山绿岛湖应收账款项目”外,本报记者注意到,天金所官网上,鑫仪保理另有三笔应收账款债权资产记录,分别是:鑫仪保理山海湾1号、鑫仪北京源墅工程应收账款和鑫仪成都中新路尚住宅小区应收账款项目,底层资产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施工工程所形成的应收账款。

事实上,监管要求,地方金交所不得违规输血房地产。本报此前曾报道,监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清整办函〔2020〕14号)(以下简称“《通知》”)。

据知情人士透露,《通知》要求,金交所不得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房地产等国家限制或有特定规范要求的企业(平台),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规开展业务。

此外,监管还强调,金交所要严守业务边界,不得以登记、备案等名义参与其他机构违规发行和销售金融产品等活动。

就上述资产转让项目的业务性质、对底层资产的审查风控以及业务合规性等问题,天金所并未作出正面回应。

标签: 成都成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资产转让项目

放心理财陕ICP备17002784号
复制成功
微信号: 13127756310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我知道了
添加微信
微信号: 13127756310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一键复制加过了
13127756310
微信号:13127756310添加微信